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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馆借阅规则
点击量:4577 发布日期:2021-01-14 14:31:01

①读者凭本人借书证借阅图书;

②读者持本馆借书证,领取书位牌后,可在书库中自行选取书籍,在服务台办理外借手续;

③报刊合订本可供外借,在阅览室办理外借手续;

④书籍的外借、归还、续借以及查询、检索等均于本馆开馆时间办理;

⑤参考工具书概不外借;

⑥为了保证馆藏文献的正常流通秩序,本院教职工借书证的一次借期最长为3个月。持证者于借期未满之前可申请办理续借,一次续借期最长为3个月。续借期满必须归还所借书籍,不可再次续借该书;学员需在学期结束前归还所借书籍;

⑦借书时,应仔细检查书中是否有破损或污损现象,若发现应及时申明,否则将由本人负责并按本馆有关规定处理;

⑧爱护图书、不得划线、圈点、折角、撕毁、切割等,损坏或遗失,将按本馆有关规定处理。